住用、商用及工業樓宇 - 費用及支出
- 遞交中介服務的申請表格時,無需繳交任何費用。
- 為達至聯合出售,本公司會代表中介協議業主委聘有關顧問 (包括律師、估價顧問、物業代理顧問等) 為中介協議業主提供服務。在簽訂中介協議達到聯合出售門檻後(或雖未達到聯合出售門檻,本公司在中介協議業主要求下,而行使「中介項目的流程」的第2段的絕對酌情權後),中介協議業主須支付以下的費用:
- 標準費用 : 每個單位註一港幣2,000元 或
- 長者優惠費用註二 : 每個單位港幣500元
- 若本公司所收取費用的總額少於實際顧問費用,本公司會支付不足之數。
- 若中介協議業主單方面退出中介項目,該退出的中介協議業主所有已支付的費用將不會獲得退回。
- 當業權成功聯合出售之後,本公司將向各聯合出售協議業主收取聯合出售業權中按其所得的款項的1%作為中介服務費用。與此同時,本公司會從該上述1%中介服務費用中向各聯合出售協議業主退回按上述第2段已支付的費用。另一方面,本公司在一般情況下亦會向買家收取賣價的1%作為中介服務費用註三。
註一: | 「單位」指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任何文書中以某地段的某指明數目的不分割份數而描述的任何處所。 |
註二: | 若單位以個人名字持有,而全部或其中一位業主在項目獲選取日已年滿60歲(以身份證或護照上顯示的出生日期為準)。如業主在項目獲選取時仍未滿60歲,但隨即在下一個生辰滿60歲亦符合資格。 |
註三: | 本公司在聯售成功時向買家所收取的1%不可被視為本公司在聯售過程中(無論以拍賣或招標方式)有作出任何代表買家利益的行為,並為此收取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