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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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什麼是地段的不分割份數?
當發展商以分層形式出售個別單位予小業主時,小業主除了擁有他們各自專用的單位外,亦與發展商及其他小業主共同擁有該樓宇所座落地段的業權。此共同擁有的業權會以地段的份數形式分配給座落在該地段上各單位的業主,即每一單位的業主將擁有該地段的不分割份數。業主可透過查閱大廈公契,內有詳細列明個別單位的不分割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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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2
簽訂中介協議後,有關協議會否登記在土地註冊處而影響日後物業的買賣?
不會,由於中介協議並不影響任何土地權益,故不會登記在土地註冊處。簡單而言,中介協議不會影響業主處置其物業,包括買賣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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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3
業主所支付的費用會作何用途?
為達至聯合出售,本公司會代表中介協議業主委聘有關顧問 (包括律師、估價顧問、物業代理顧問等) 為中介協議業主提供服務。若本公司所收取費用的總額少於實際顧問費用,本公司會支付不足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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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4
業主在甚麼情況下會獲退回已支付的費用?
當業權成功聯合出售之後,本公司將向各聯合出售協議業主收取聯合出售業權中按其所得的款項的1%作為中介服務費用。與此同時,本公司會從該上述1%中介服務費用中向各聯合出售協議業主退回已支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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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5
如何攤分聯合出售拍賣或招標所得的收益予聯合出售協議業主?
簽訂中介協議達到聯合出售門檻後,本公司會代表中介協議業主委聘獨立估價顧問,協助釐定底價和攤分比率。在所有中介協議業主同意釐定的底價和攤分比率後,中介協議業主須簽訂聯合出售協議,一致同意以釐定的底價聯合出售其物業,並根據其同意的攤分比率表攤分所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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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6
出租業主參與聯售時需要處理出租物業的租賃嗎?
出租業主是以連租約形式出售其物業。因此,有關租賃將由聯售買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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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7
如何釐定地段的聯合出售門檻?
根據本公司政策,申請地盤的聯合出售門檻必需與《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下的強拍申請門檻一致,以便買家統一物業業權進行重建。詳情請參看「中介項目的流程」頁面或《中介服務計劃簡介》。涉及多個地段的申請,本公司屆時會按照條例最新的法定要求檢視個別申請。